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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7 16:08:30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的备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及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创新驱动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就创新主体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7:00

二、备案申请条件

备案申请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登记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

(二)经营范围或研发方向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四川保护中心服务的预审产业领域。

(三)具有真实的研发场地、研发团队和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或者人员,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原则上需要至少有一件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

(五)三年内没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四川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备案申请材料

(一)请求人的身份证明;例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等;部队单位或其他单位若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提供用于办理专利申请、费减备案等事宜的唯一代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表格见附件1

(四)一件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上一年度专利申请列表电子件及扫描件(表格见附件2)。

备案申请主近三个月社保参保人数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人数)及其联系人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参保人数 10 人以下的需提供具备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简介,有LOGO标识的单位应当一并提交设计矢量图,无矢量图的应当提供清晰图片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请求人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四、备案申请流程

(一)备案申请主体通过四川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网址:https://cnippc.cn)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提交备案申请

(二)四川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备案名单,按季度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备案申请主体提交备案材料前需认真阅读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和承诺书(见附件3)、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受理范围表(见附件4《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见附件5,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三)已经备案的企事业单位每年1月15日之前更新上一年度专利申请情况统计表上传到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并在该系统中更新上一年度专利申请量,作为当年专利预审受理量的配置依据。如未及时更新,四川保护中心按照最低档次配置当年专利预审申请受理量。

(四)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自行废止

 

咨询电话:028-86058635、85235380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栋5楼预审受理窗口

成都市天府新区博览城路天府中央法务区二楼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

    件:

1.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xlsx

2.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单位上一年度专利申请情况统计表.xlsx

3.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须知、承诺书.docx

4.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受理范围表.docx

5.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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