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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时间:2022-12-03 23:55:53

各区县、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根据《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泸市科知〔2017〕210号),现将2022年度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白酒(食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能源化工、纺织新材料、绿色建材等重点优势特色产业,依托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建。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企业组建的工程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国省或市内有关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技术优势,市级以上有关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相关行业领域内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其中医药类企业拥有2项以上国家新药证书)。

2.建有独立研发中心,研发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年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10人以上。

(二)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工程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具备相关领域领先的研究开发能力和实验条件,具有较好的为所在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能力。

2.拥有相关行业领域5项以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兽)药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且科技成果转化总收入累计不少于600万元。

3.有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工业试验线或中试基地,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不少于8人。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组建市级工程中心条件的单位,按照《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2),先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市科技和人才局高新科,审核通过后,再将纸质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含电子版)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市科技和人才局。请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四、申报材料

(一)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二)其他相关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研发试验设备资产照片和清单;知识产权复印件;科研项目承担情况;产学研合作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对外合作情况复印材料;对外开展技术服务、检验检测等相关材料;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和县(区)级以上政府奖励情况;年度研发投入财务专项报告;行业资质或许可印证材料;技术服务其他涉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建的相关材料;

(三)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可双面打印装订)。申请书的首页作为封面装订。须建立目录,编页码。

五、截止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止(以收到书面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2号市科技和人才局高新科。

联系人:贾暄,电话:8950161;邮箱:33060658@qq.com。

附件:1.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2022年6月30日

 

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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