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6:59:02
关于第35类服务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
按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申请注册商标时, 申请人应当按照基于尼斯分类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 表》(下称区分表)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填报其所申请注册 商标的类别和名称。为使相关市场主体正确理解第 35 类服务 项目的内涵和外延,了解相关分类项目本意,合理提出商标 注册申请,制定本指引。
通常来说,一般类型的商品生产企业,仅以制造或者销 售自己的商品为经营范围的,不从事为其他市场主体或者个 2 人提供广告服务、商业管理辅助等服务的,无需在第 35 类相 关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